衡市科协字〔2024〕32号
各县市区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园区(企业)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发挥科协组织优势和人才优势,引导创新资源下沉产业一线,围绕"制造立市、文旅兴城"发展战略,根据省科协《湖南省博士创新站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湘科协通〔2024〕6号),经市科协研究,决定启动2024年衡阳市博士创新站建设申报认定工作,拟建5-8家市级博士创新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说明
申请认定市级博士创新站的建站单位原则上为企业,集聚博士资源助力地方产业发展、乡村全面振兴成果特别突出的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非企业单位也可申报。市级博士创新站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建站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衡阳市内注册,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能够为博士及其团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为相关科技人才提供实践平台,保障合作项目的资金投入。
2.进站博士应与建站单位无人事隶属关系,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行业)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研发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强烈的工作责任心。
3.市级博士创新站要遵照"五个一"的标准建设,即至少一位博士领衔,承担一个研发项目,组建一支研发服务团队,实践培养一批技术人才,服务一家企业。
4.建站单位与进站博士签订了博士创新站共建协议和科技项目合作协议(合同),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合作方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产业政策导向,合作协议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目标、科研成果归属和收益分配及违约责任等。原则上每位博士领衔的市级博士创新站不超过1家,合作期限不少于3年,项目合作资金累计不少于20万元。
5.经认定的市级博士创新站,建站期间须参与省市科协组织的促进人才成长提高、成果转移转化、经验交流推广等工作,收集并提供不少于3名理工类专业博士信息,整理不少于5条建站单位在生产、技术、创新等方面的需求信息,推动博士创新站至少完成1项科技成果转化。
二、推荐渠道
各县市区科协、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和园区科协为市级博士创新站推荐单位,负责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企业科协按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当地科协申报。各推荐单位要积极调动科技、人才资源,将产学研合作初有成效的科技型企业、专精特新的中小型企业、有培育潜力的企事业单位推荐上来,推动高质量建设博士创新站。各推荐单位推荐市级博士创新站数量不超过1家。
三、认定流程
1.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申报并填写衡阳市博士创新站建站申报书(2024年),申报书见附件。
2.形式审查。市科协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专家评审。市科协根据申报情况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遵循"实事求是、注重实绩、以效促建"原则,综合定性和定量因素,以书面材料评估、现场考察为主,确定初审名单。
4.相关事项审查。重点审查初审名单中拟建站点领衔博士相关个人事项(含无犯罪证明、完税证明、半年内毛发检测阴性报告及征信报告等)和建站企业相关事项(含市场监管证明和完税证明等),确定拟认定名单。
5.公示认定。拟认定名单经市科协党组审定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发文认定并授牌,有效期为3年(2024年至2027年)。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认定资格:
(1)被发现在申报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
(2)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被依法确认为侵权行为的;
(3)建站主体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严重环境污染事故受到行政、刑事处理的;
(4)其他不符合市级创新站评定要求的。
四、相关政策
1.经费支持。经认定的市级博士创新站,每年度进行考核。对首次认定且第一年度考核合格的市级博士创新站,一次性给予站点2万元经费支持。
2.择优推荐。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博士创新站和进站博士优先推荐申报国、省级博士创新站、成果奖励、人才托举工程及各类创新创业项目。
五、材料报送
1.申报单位将衡阳市博士创新站建站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五份,经推荐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
2.请于2024年8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报送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专项办公室,与纸质版相同的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hykxxhb@163.com,逾期不受理。
3.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琳宁 0734-8839810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迎宾路7号市科协308室
附件:衡阳市博士创新站建站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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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