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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衡阳市第二十六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8 来源:学会部

衡市科协字〔2025〕15号


各县市区科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学会(协会、联合会),各企业(园区)科协、高校科协,科研院所,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学术交流,促进科学创新,培养科技人才,聚力衡阳"中心化",市科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衡阳市第二十六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3年至2024年内公开发表的自然科学和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学科的学术论文

二、申报时间

2025年4月—2025年6月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各申报对象提出申报诉求,填写《衡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并报送论文全文(要求为公开刊物发表的论文原件或复印件;外文论文除复印件外,须交中文译文)。若属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方面的论文,还必须附上有关部门提供的鉴定意见和说明效益的证明。申报人需为论文第一作者,并在本市工作。论文第一作者每届限申报一篇论文。一篇论文不能同时通过多个单位进行申报,申报获奖作者数不超过三人。

2.组织推荐。所有申报论文,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按照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原则,出具评价意见和初评等级,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各推荐单位。各县(市)区科协、市级学会(协会、联合会)、高校科协、企业(园区)科协均可作为全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的推荐单位。经各推荐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统一上报至市科协学会部。

3.集中评审。市科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成立衡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委员会,邀请专业评委主持论文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市科协学会部。凡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论文,一律参与评审。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论文水平如未达到所申报等级,作降等或落选处理;如超过所申报等级,亦可升等。获评一等奖的论文,经评审小组提请、评审委员会商定,按不超过一等奖论文数10%比例,择优评定突出学术成果奖。

4.公开公示。评选结果将在评审工作结束后,通过市科协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5.公布结果。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申报事项

本届论文评选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请各推荐单位在申报期内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上报下述材料:

1.《衡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附件1);

2.论文全文(要求提供在公开刊物发表的论文原文或复印件,外文论文除复印件外,须提交中文译文);

3.衡阳市第二十六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2);

所有材料一式1份,上报至市科协,纸质版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hykxxhb@163.com。相关表格和文件可登录市科协网站https://kx.hengyang.gov.cn/公告公示栏下载。

通讯地址:衡阳市蒸湘区迎宾路7号市科协308室  

联 系 人:付琳宁  谭梅花  

联系电话:(0734)8839810,(0734)8839806


附件:1.衡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

2.衡阳市第二十六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推荐

情况汇总表

附件:关于开展衡阳市第二十六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的通知


衡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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